2018年6月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法兰(Stainless Steel Flanges)作出反倾销终裁:基于不利可得事实,中国涉案企业山西管家营法兰锻造集团有限公司(Shanxi Guanjiaying Flange Forging Group Co., Ltd.)、强制应诉企业Hydro Fluid Controls Ltd.、松海法兰制造有限公司(Songhai Flange Manufacturing Co., Ltd.)、东台市溱标不锈钢有限公司 (Dongtai QB Stainless Steel Co., Ltd.)及中国其他涉案出口商/生产商的普遍倾销率均为257.1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预计将于2018年7月19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07.21.1000和 7307.21.5000项下的产品。
2017年9月6日,应美国法兰生产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Flange Producers)及其会员企业Core Pipe Products, Inc.和Maass Flange Corporation于2017年8月16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正式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不锈钢法兰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7年9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不锈钢法兰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8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不锈钢法兰作出反倾销初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对中国不锈钢法兰的进口额约为2180万美元。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