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终归包不住火”。近日,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多地此前上报完成整改并备案销号的项目,被发现只是“表面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已完成下沉工作。一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得以查处到位,严肃问责。”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截至6月25日晚20:00,6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29245件,受理有效举报24246件,累计向被督察地方转办交办23087件;立案侦查208件,拘留235人;约谈1065人,问责1939人。其中,被问责的人员中,许多与“表面整改”有关。
广西:典型的“表面整改”
28日,正在广西自治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第五督察组透露,南宁市在黑臭水体整治中不严不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突出,治理城市水体黑臭不是在建设管网、截污减排上下功夫,而是做表面文章,应付过关,以致于在2017年底完成整改销号后,全市黑臭水体又出现大范围污染反弹现象。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南宁市18条城市内河,有16条46段黑臭水体,占全区黑臭河段总数的68%。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整改方案明确:南宁市应于2017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外公开的督察整改完成情况显示:截至2017年底,南宁市建成区的38段黑臭水体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于2017年12月20日予以备案销号。
督察组介绍,2018年以来,南宁市对38段黑臭水体开展9次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仅有二坑溪1段水体连续稳定消除黑臭,其他37段水体在不同时期均出现过不同程度黑臭情况。
“2018年5月监测结果显示,38段水体中有28段为黑臭,其中4段重度黑臭,24段轻度黑臭,污染反弹问题令人震惊。”督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南宁市应于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但督察发现,截至2018年6月初,全市仍有70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未整治到位,外排污水量近40万吨/日,其中40个直排口尚处于制定整改方案阶段。
督察组调阅的资料显示,南宁市已经完成直排口整治492个,其中全截污150个,半截污342个。
督察发现,为确保2017年底达到不黑不臭标准,南宁市在黑臭水体整治中采取加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添加生物药剂、河道曝气增氧等临时性应急措施。但在2017年底通过第三方评估后,南宁市对已采取的应急治污措施疏于管理。
督察组随机抽查3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运行均不正常,其中亭子冲扫把岭物化站一体化设备的出水呈灰黑色,COD浓度达到280毫克/升,氨氮浓度33.4毫克/升。抽查那平江东方广场附近污水直排口发现,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简易人工湿地,而人工湿地植物几近死亡,区域内污水横流。
督察发现,根据南宁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巩固提升及整改工作方案,2018年3月25日前需完成那平江东方广场直排口整治和亭子冲人工湿地建设等整改任务,但由于考核督办不到位,导致大部分整改停留于纸面,两项任务均未实质开展。另外,按合同约定,南宁市应根据水质监测达标率等情况,对负责治理的项目公司开展绩效考核,但截至督察时,不仅尚未制定考核办法,甚至水质监测工作也于2018年5月中断。
“在2017年底通过整改销号后,全市黑臭水体即出现大范围污染反弹现象,是典型的‘表面整改’。”督察组上述负责人说。
督察还发现,南宁市在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岸上岸下统筹不够,整治工作职责不清,部分黑臭河段上下游治理工作分包给不同项目公司,各自为政,整改效果大打折扣。
河北邯郸:“敷衍整改”明显
同样的情况,在河北省邯郸市同样存在。
6月2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带队赴邯郸市,对该市下辖武安市露天矿山整治修复工作进行现场督察。督察发现,武安市露天矿山修复标准低,敷衍整改明显。
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督察发现,河北省共有7000余处待治理矿山开采点,面积1000余平方公里,河北省明确2015年完成632座矿山环境治理,但实际仅有80余座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
督察意见反馈后,河北省督察整改方案提出,要“对照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任务表,大力实施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停产整治一批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修复绿化一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其中,涉及邯郸市的共有53座需停产整治有证矿山、10座需绿化修复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
在武安市淑村镇中流泉村,孔庆贵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金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是责任主体灭失矿山。邯郸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6年底完成绿化修复。2016年12月,项目通过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的验收。
但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两个矿山绿化修复范围为破坏山体,部分陡峭山体仅喷涂带有草籽的泥土,未见长草迹象。在距破坏山体3米处修建了一堵矮墙,矮墙与山体间种有3至4行柏树,树旁设有浇水管,下面有一个约8立方米的储水池。但蓄水池废弃已久,水池的水管已经破损,现场也没有发现抽水设备。此外,矿山场地周围仅有少量抑尘措施,大片土地裸露,扬尘污染严重。
“从现场情况来看,修复工作只针对公路旁可视范围内的破坏山体,没有进行真正的生态修复,标准低,效果差。”一位督察人员说。
督察发现,邯郸市多个矿山在没有实施扬尘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就上报整改销号。
云南玉溪:污水处理七年未建成
云南玉溪杞麓湖面积近40平方公里,是我国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面积约37.6平方公里,是玉溪市通海县的母亲湖,不仅有重要的生态价值,也具有重要的人文价值。
但近年来,杞麓湖水质变差。督察组介绍,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是杞麓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纳入了当地“十一五”规划,本应于2011年建成投运,但历经“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7年过去了,至今尚未建成,给湖区水环境保护带来不利影响。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就指出玉溪通海县四街、纳古、杨广镇生活污水污染杞麓湖问题,要求当地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尽早投运。督察组发现,两年时间又过去了,该污水处理厂仍是一拖再拖,土建工程尚未完成,投运更是遥遥无期。
“为什么早在2010年就动土建设,现在仍未建成投运?”督察组调查发现,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人口涉及四街镇、九龙街道、秀山镇等地约4万多居民,目前每年约有175万吨生活污水排入杞麓湖周边的农田,用于农业灌溉,不利于当地农村环保和农业生产;每年还有约70万吨生活废水间接排入杞麓湖流域,对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明显不利影响。
红旗河是杞麓湖最主要的入湖河流,监测数据显示,入湖水量从2015年的3630万立方米,增至2017年的3993万立方米,但水质却从2015年的Ⅴ类下降为2017年的劣Ⅴ类,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浓度均大幅上升。
督察人员在通海县三义造纸厂检查边督边改情况时发现,该厂2016年督察期间群众举报问题基本没有整改,仍在继续生产。现场所见,污染治理设施简陋陈旧,环境管理粗放,污染隐患突出,存在群众信访办理不到位,敷衍整改等问题。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