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3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针对黑龙江省整改情况的反馈督察意见后,第一批针对10省(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全部完成督察反馈工作。
根据日程安排,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1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并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保专项督察。
据悉,此次“回头看”专项督察,既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又针对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同时加强重点领域专项督察。在督察过程中坚决禁止“一刀切”,对“回头看”发现的“一刀切”问题坚决查处问责。
10月16日至10月23日,10省(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陆续出炉。通过研究反馈意见,督察组指出被督察省份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真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敷衍整改较为多见,整改要求和工作措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甚至敷衍应对;表面整改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放松整改要求,避重就轻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假装整改依然存在,有的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反馈过程中,“自然保护区”也成为关键词。部分自然保护区“管而不严”、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回头看”开展以来,10省(区)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例如,广东省针对固体废物跨省转移问题和茅洲河、练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大工作力度;河北省在督察反馈后要求迅速全面彻底整改;云南丽江、江苏镇江分别针对拉市海高原湿地、长江豚类等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问题迅速整改,加快拆除有关项目和设施。各地还针对公开的典型案例,迅速开展问责调查,督察进驻期间公开的53个典型案例,相关地方已主动问责513人。
据生态环境部数据,督察组受理的37640件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28407家,立案处罚7375家,罚款7.1亿元;立案侦查54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610人;约谈3695人,问责6219人。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