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从山西省新绛县政府获悉,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21日通报的山西高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倾倒钢铁废渣危及环境安全有关问题,新绛县委、县政府已责成高义钢铁全面整改,新绛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乡镇、村等2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调查发现,早在2015年7月,高义钢铁就被原环境保护部查出恶意偷排、数据造假等问题,2017年5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群众多次举报高义钢铁烟囱冒黑烟、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本次督察又发现高义钢铁违法大量倾倒、填埋钢渣。
新绛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关于高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倾倒堆埋钢渣问题后,新绛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立行立改,全力实施整改。
一方面通过设置临时堆放场,将高义钢铁厂区内1万多平方米的废钢暂存库改为钢渣过渡期的临时堆放场地,满足企业4至6个月的储存周转;另一方面协调高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企业签订协议,实现钢渣综合利用,按照“以渣定产、钢渣不出厂、储存有保障”的原则,保证企业正常生产。
与此同时,新绛县政府还聘请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专家组对废钢渣倾倒点进行全面评估,责成高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专家的指导下制定了6个填埋点的初步处置方案,陆续启动了钢渣清运、耕地恢复及生态修复工作。
截至目前,新绛县纪委监委对新绛县相关单位、乡镇、村等2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11人,党内警告3人,免职2人,记过1人,诫勉谈话2人。此外,新绛县公安局对高义钢铁倾倒钢渣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2案3人实施了刑事拘留;新绛县环保局对高义钢铁在龙泉村、桥东村、南李村倾倒钢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50万元。
(来源:新华社)